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 林楠特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趋高发,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不小挑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近年来,我国不断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环节发力,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刑法特别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严惩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提供了有力武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当前,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不仅仅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还扩展到手机通讯录、短信、网络账号及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而法律本身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滞后性特征。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化,如何认定相关行为的性质、如何准确定罪量刑,既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也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更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类案裁判规则,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如认定了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整体均系敏感信息;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验证码及对应手机号码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等等。这些指导案例,既是司法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真实写照,也是生动的普法教材。
个人信息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期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更好顺应形势、用活法律,有力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以及财产、人身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社会中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实现与保护。
成都“全链条”补助重点研发项目******
1月5日,《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新闻通气会在成都市科技局召开。成都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旭表示,成都市将按照“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化”等全链条研发活动的思路,对重点研发项目采取前资助或后补助的支持方式,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经费支持。
陈旭说,按照《管理办法》成都市将打破当前研发项目分散在各类管理制度中的情况,通过“增设类别、调整定位、优化整合、保留提升、并入完善”5种方式,形成8类研发项目的基本架构——基础研究项目、技术创新研发项目、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成果转化示范项目、科技人才支撑项目、科技创新合作项目、校企协同创新项目、国家级科技项目配套资助等。
《管理办法》明确,重点研发项目支持的重点领域为基础科学、技术科学、生命与医学、交叉融合领域;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都市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以及未来产业领域;碳中和、生态保护、应急安全、智慧蓉城、医疗健康、文化和科技融合等社会发展领域,以及其他需重点支持的科技创新领域。
陈旭表示,《管理办法》中特别增设了基础研究项目和校企协同创新项目。其中,基础研究项目分为自主选题项目和需求引导项目,面向基础学科领域存在的基础性问题和科学前沿重大问题开展研究,支持经费分别为最高10万元和最高20万元。并且,“基础研究项目”是成都市首次在基础研究领域设立的研发项目。“这是结合实际以及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与创新需求做出的调整。从全国范围看,基础研究项目多以在国家级以及省级层面设立为主,此次我市设置基础研究项目,这是成都落实《基础研究十年规划》的具体举措。”他说。
同时,《管理办法》中的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则面向成都市建圈强链特色优势产业,支持链主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单位,组建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经费为最高1000万元;成果转化示范项目则支持具备稳链补链延链功能、催生新产业的科技成果在蓉转化应用,打造具有产业或区域带动意义的应用场景,支持经费为最高1000万元。(芶文涵 陈 科)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