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卖地收入减少约3万亿!2023年“土地财政”将去往何处?******
多年来,“土地财政”一直是热议的经济话题,今年也不例外。近期,第三方机构克而瑞统计的数据显示,2022年,随着我国房地产销售端疲软,土地出让金收入下滑,全国土地市场成交建筑面积为14.44亿平方米,成交金额4.73万亿,较2021年同期分别下降了37%、31%,土地出让金从高峰的8.7万亿下降了约3万亿规模。
“土地财政”,顾名思义,指的是地方政府依靠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来维持地方财政支出,政府财政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属于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因不用上缴中央,土地出让收入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财政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
实际上,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快速增长,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需求见顶,土地出让金的增速明显放缓,长期来看,地方政府高度依赖的“土地财政”将难以为继,如何弥补土地出让金下滑带来的财政资金缺口,成为地方政府不得不面对的问题,那么,2023年,甚至更远的将来,“土地财政”又将去往何处?
“土地财政”依赖程度越来越高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始于1987年12月1日,彼时,深圳会堂座无虚席,经过17分钟的轮番叫价,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公司以525万元拿下了这块8588平方米的住宅用地,敲响了建国以来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的“第一槌”。
根据《中国土地年鉴1996》的数据,1995年,全国通过出让方式提供用地43403公顷,出让金总额为420亿元。1998年,我国正式开启住房市场化改革,此后,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该数据一路上涨,2007年,首次突破1万亿元,直到2020年,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已经升至8.4万亿元,是1998年的200倍。
根据财政部官网公布的数据,仔细观察可以发现,2017年开始,我国土地出让金的增长开始变得很有规律,连续四年,每年的增长金额都在1万亿左右,直到2021年,国有土地出让金的增长速度开始放缓,仅增长3000亿元左右。
土地出让金快速增长的同时,地方财政对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依赖程度也越来越大。根据第一财经测算,2017年开始,我国土地出让金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比例(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连续5年超过三成,2020年占比达到43.59%,2021年下降至41.81%,仍在4成以上。
分区域来看,粤开证券研究院统计的数据显示,我国东部地区经济发达、人口持续流入、土地市场需求旺盛,土地出让收入在地方综合财力中的占比(土地财政依赖度)较高;而西部和东北地区土地市场不够活跃,土地出让收入相对较低,更依赖中央转移支付。例如,2020年,浙江、江苏、福建、山东、广东、重庆6个省市的土地财政依赖度高于30%,分别达到51.9%、46.9%、40.3%、38.7%、33.8%和32.0%;而新疆、宁夏、青海、黑龙江、西藏5个省份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度偏低,均低于10%。
分城市来看,粤开证券研究院统计的数据显示,2020年,广州、长春、杭州、福州、南宁、海口、贵阳、西安、徐州、扬州、温州、金华、襄阳、南充,这些城市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度都较高,政府性基金收入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值均达到1.5倍,甚至更高;牡丹江、深圳、锦州等地对土地出让金收入依赖度相对偏低,其政府性基金收入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值分别为0.3倍、0.3倍和0.4倍。
土地出让金下滑
然而,在土地财政依赖程度越来越高的同时,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却面临下滑的事实。2022年,随着我国房地产销售端疲软,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再次下滑。
此前,财政部发布的《2022年前三季度财政收支情况》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我国的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217亿元,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4.9%。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42588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6.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8507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8.3%。
近期,房地产研究机构克而瑞统计的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3.6亿平方米,销售额13.3万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4%、27%,行业规模重回2015年。与此同时,全国土地市场成交建筑面积为14.44亿平方米,成交金额4.73万亿,较2021年同期分别下降了37%、31%。土地出让金从高峰的8.7万亿下降了约3万亿规模。
克而瑞地产研究院数据显示,从土地成交建筑面积TOP20的城市来看,有12个城市的成交量相比去年有所减少,平均降幅达35.7%,降幅超过30%的城市多达7个,其中降幅最突出的当属遵义,成交建面刚刚超过1000万平方米,同比降幅高达65%。
克而瑞地产研究院的研究报告显示,除部分特别优质的地块以外,土地市场底价成交、城投托底成为常态,不少城市城投拿地金额占比超过5成,沈阳、无锡城投托底拿地的比例甚至超过9成,市场低迷的城市城投拿地也尽显疲态,流拍率高企。
价格方面,克而瑞地产研究院数据显示,受一线城市供地质量提升的影响,2022年全国300城土地成交楼板价小幅上涨,增至3266元/平方米,再度创下历史新高。不过,由于新房市场仍处于低位,加之房企资金压力依然较大,房企拿地积极性仍处于低位,全年溢价率仅有3.7%,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7.9个百分点。从集中供地的22城来看,2022年有17个城市的地价下降。
那么,土地市场出让规模为何下降?房地产研究机构中指研究院土地事业部负责人张凯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与土地市场成交规模相关性最高的仍然是新房市场成交规模。今年以来,受期房烂尾担忧、房价上涨预期转弱、居民收入预期悲观三重因素影响,新房市场规模明显缩量,导致房企拿地积极性高开低走。他指出,上述影响新房市场的三个因素中,能在明年有显著缓解的恐怕只有期房烂尾担忧。而随着疫情管控放开和经济活动的逐步恢复,居民收入预期的转变或将需要更长的时间;在“房住不炒”的基本国策下,房价上涨预期转弱将不会有根本性的改变。因此短期的新房成交规模很难较今年发生显著好转,土地市场随之亦难有明显的变化。
张凯进一步表示,从长期来看,土地市场与人口数量变化息息相关,人口净流入的城市土地市场仍然能够维持一定热度,而人口净流出的城市土地财政或将难以为继。总体而言,我国城镇化率已经接近瓶颈,人口老龄化、少子化对于住房需求均产生负面影响,土地市场成交规模整体呈现逐步下降的趋势将是必然。
硬币的正反面
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土地财政”二十多年,为我国城市的快速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1999年,我国城市化水平为30.9%,比1995年提高1.9个百分点,城市化处于较低水平,而2021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经达到64.72%,。
厦门大学教授赵燕菁在其出版的新书《大崛起:中国经济的增长与转型》中肯定了“土地财政”的价值,他表示,中国城市化伟大成就背后的重要原因,就是创造性地发展出了一套将土地作为信用基础的制度——“土地财政”。在他看来,相对于“征税”,通过“所出售土地的升值”来回收公共服务投入的效率是如此之高,以至于城市政府不仅可以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甚至还可以以补贴的方式为能够带来持续性税收的项目融资。
与此同时,赵燕菁在其上述新书中也叙述了“土地财政”带来的问题:“土地财政”的本质是融资,使得不动产变成投资品,一旦房价暴跌,大规模的资产贬值将导致难以想象的金融海啸;“土地财政”不仅给地方政府带来巨大财富,同时也给企业和个人快速积累财富提供了通道,同时,没有机会投资城市不动产的居民与早期投资城市不动产的居民的贫富差距迅速拉开,房价上涨越快,贫富差距越大;另外,房地产市场发展“不协调、不平衡、不可持续”,还占用了大量应该用于其他发展项目的资源。
粤开证券研究院副院长、首席宏观分析师罗志恒也认为,一方面,土地出让收入为地方政府提供了大量财政收入来源,缓解了一般公共预算压力;推动了城镇化进程;形成了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直接带动了经济发展;推动了房地产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土地财政也让部分地区的高地价推动了高房价;间接推动了融资平台和政府债务;在土地财政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破坏耕地的行为;在征地过程中因简单粗暴执行和补偿问题引发了部分社会问题等。
土地出让规模急速扩张的同时,一些城市非理性供地为后期房地产市场转弱也埋下了伏笔。克而瑞研究中心的相关研究报告表明,目前,我国约8成的城市市场需求及购买力明显透支,近一半的城市土地供应过量,随着房地产市场步入调整周期,去化压力不断加剧。另外,不少城市因大力发展新区便将供地指标向新区倾斜,但因为市政配套尚未真正落地,人口导入情况自然不甚理想,致使外围区域供需周期性错配。
资金缺口如何弥补?
回顾过往,“土地财政”有功有过,向前看,未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逐渐减少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财政收入长期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也将难以维,寻找新的财政收入增长点已经成为当前迫在眉睫的问题。
对于上述问题,一部分观点认为,应该从税收方面着手。
赵燕菁表示,“土地财政”只是专门用来解决城市化启动阶段原始信用不足问题的一种特殊制度,随着原始资本积累的完成,“土地财政”也必然会逐渐退出,如何弥补放弃“土地财政”造成的损失?他指出,可以仿效发达国家,从“土地财政”转向“税收财政”,突破现有的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体制。赵燕菁也表示,贸然放弃“土地财政”,对还未完成城市化原始资本积累的城市来说,存在巨大风险,另外,以间接税为主转向以直接税为主的改革也并非易事。因此,城市新区则应维持高效率的“土地财政”积累模式,另外,可以把巨大的利益调整分解到数十年的城市化进程中,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逐渐演变为直接税与间接税并重,乃至以直接税为主的模式。
回溯“土地财政”形成的原因,不少观点认为,土地财政源于1994年开始的分税制,因为分税制改革导致地方收入占比低、支出占比高,这种资金缺口迫使地方政府不得不通过土地出让、城投平台等方式融资。对此,粤开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罗志恒曾在公众号“粤开志恒宏观”上发文表示,分税制和住房市场化改革都只是“土地财政”的促成因素,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考核机制才是问题的关键,激励机制决定行为,引发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土地财政等连锁反应。如果没有分税制,只要存在GDP考核,仍会产生资金饥渴和不足。
罗志恒则表示,未来,无论是土地供给还是需求都将呈现下降趋势,这直接影响未来土地财政的可持续性,因此,未来构建地方稳定的财政来源极为重要,房地产税开征是大势所趋。同时,罗志恒也指出,房地产税的体量短期内难以取代土地财政。
也有观点认为,应该大力发展其他产业。万通集团创始人冯仑近期在其微信视频号“风马牛地产研究院”中表示,当房地产销售端出现下滑,不少城市都会开始出现土地财政的缺口,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这些城市应该大力发展房地产以外的其他产业,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以此让税收增长的更快,来弥补卖地收入的缺口。
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近期公开撰文表示,国企资产是当前政府部门除了国有土地资产之外的最大一块资产了,如果通过提质增效,若能够让300万亿元的国企总资产的回报率提高一个百分点,则就有3万亿元收益增加,基本可以弥补土地财政消减带来的收入缺口。“当然这不是短期就能提升一个百分点,但只要坚持不懈地盘活国有资产,推进国企改革,若干年后,应该会有成效。”李迅雷补充道。
张凯对第一财经表示,改革开放以来,基建投资引领的城镇化一直助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近年来,受到经济下行的压力,基建投资再次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引擎,而基建投资的成本依赖土地财政。此外,近期推出房产税,将对房地产市场造成冲击,从而进一步降低房企拿地意愿,对土地财政产生更大的压力。因此,短期来看,土地财政难以替代。
“长期来看,尽管我国经济发展对基建投资存在一定的路径依赖,但城镇化率、居民部门杠杆率即将达到增长瓶颈,基建投资+土地财政的经济发展闭环难以为继。”张凯认为,房地产税作为长期、稳定的税源,在近二十年房地产也高速发展的基础上也有足够的存量房屋可供征税,适合在未来长期替代土地财政补充财政缺口。
总的来看,上述不管是直接税的税收制度变革,征收房地产税,还是大力发展其他产业,或是盘活国有资产,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那么,短期,如何保障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让地方财政平稳过度?克而瑞研究院提出,当前应该提振市场信心,完善保交楼、保就业、销售保价等兜底机制,缓解市场观望情绪,需求端全面放松限购、限贷、限售,取消“限跌令”,政府回购商品房,与此同时,适当缩减供地规模,优化调整供地结构,以此破局短期楼市的困境。
近期,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公开表示,为了改善房地产消费观,财政方面也应该发力。土地价格的高企是造成房价高的重要因素,因此,要适当降低城市土地出售价格,来促进开发商成本的下降,带来房价的下降。另外,目前在销售领域里的税费负担还是很重,应当适当降低,让老百姓感受到政府的温暖。同时,也应当降低金融机构的按揭抵押利率,目前的按揭抵押利率(4%)还是偏高的,应该降1到0.5个点。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秘书处负责人就党的二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答新华社记者问******
(受权发布)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秘书处负责人就党的二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答新华社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 题: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秘书处负责人就党的二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答新华社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
2022年10月22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新华社记者就此采访了党的二十大秘书处负责人。
问:请你谈谈党的二十大为什么要修改党章?
答: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根据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需要对党章进行修改,是我们党的一个惯例。现行党章是党的十二大修改制定的。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党的十三大至十九大都对党章作了适当修改。实践证明,这些修改有利于更好发挥党章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集中全党智慧,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取得新发展,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胜利进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更加凸显,得到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广泛认同和拥护,全党同志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5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接踵而至的巨大风险挑战,攻克了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事关长远的大事要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同时,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充分发挥了我们党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作用。
在党中央就党的二十大报告议题征求意见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一致建议,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写入党章,把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写入党章,把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系列重大创新成果和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写入党章。可以说,修改党章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的需要,是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需要。
党的二十大全面总结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重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全国各族人民新期待,制定行动纲领和大政方针,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论断、重大措施。在党章中体现党的二十大报告的重要内容,使之成为全党的行为规范和根本遵循,有利于把学习党章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
根据历史经验和实践要求,党中央决定这次对党章只作适当修改,并确定了修改工作原则: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保持党章总体稳定,只修改那些必须改的、在党内已经形成共识的内容,努力使修改后的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体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问:这次党章修改工作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坚持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是党中央确定的这次修改党章的一条重要原则,也是这次党章修改工作的主要特点。党的二十大筹备工作开始后,党中央认真研究各地区各部门关于将修改党章纳入二十大议题的建议,作出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的决定,并成立党章修改小组。党章修改工作启动后,党中央发出通知,专门就党章修改工作向各地区各部门征求意见。在认真研究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提出了党章修改方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先后对党章修改方案进行审议,形成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之后,党中央将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代表意见。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全程指导党章修改工作,亲自主持召开5场座谈会,听取各省区市、解放军各大单位和中央军委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党章修改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各方面反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又对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修改,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审议后,提交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通过,形成了提交党的二十大审议的党章修正案。党的二十大期间,全体代表进行认真讨论,提出一些修改意见。大会主席团综合考虑这些意见,作了最后修改,形成了党章修正案大会表决稿。10月22日,大会全体会议一致通过党章修正案。可见,这次党章修改工作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集中了全党智慧,凝聚了全党共识,体现了全党意志,是党中央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一次生动实践。
问:怎样理解党章修正案充实完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和历史定位的重大意义?
答: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非凡理论勇气、卓越政治智慧、强烈使命担当,对关系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深邃思考和科学判断,提出一系列原创性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谱写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
在这次党章修改征求意见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一致建议,将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写入党章,更好反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重大贡献。党章修正案采纳这条建议,对总纲第八自然段进行了充实完善,将顺应时代发展,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修改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科学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重大时代课题;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修改为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同时,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后,增写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的内容。
作这些修改,有利于推动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发挥这一科学理论的根本指导作用。全党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这一思想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问:党章修正案为什么增写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内容?
答:党在百年奋斗历程中始终践行初心使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书写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最恢宏的史诗,创造了伟大成就,积累了宝贵经验。根据各地区各部门建议,党章修正案在总纲第九自然段后增写一段,作为第十自然段,表述为: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历经百年奋斗,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的前途命运,开辟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展示了马克思主义的强大生命力,深刻影响了世界历史进程,锻造了走在时代前列的中国共产党。经过长期实践,积累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理论创新、坚持独立自主、坚持中国道路、坚持胸怀天下、坚持开拓创新、坚持敢于斗争、坚持统一战线、坚持自我革命的宝贵历史经验,这是党和人民共同创造的精神财富,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敢于斗争、敢于胜利,是党和人民不可战胜的强大精神力量。党和人民取得的一切成就,都是通过斗争取得的。党章修正案在总纲第九自然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后,增写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的内容。增写这些内容,有利于激励全党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坚守初心使命、传承红色基因,把握新的伟大斗争的历史特点,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
问:党章修正案对党的奋斗目标的表述作了哪些调整完善?
答: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代表党和人民作出的庄严宣告,党章修正案将总纲第九自然段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修改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同时,对总纲原第二十四自然段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表述,作了相应修改。调整这些内容,有利于全党全面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聚焦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意志和力量。
问:党章修正案对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相关内容作了哪些调整和充实?
答:党章修正案吸收各地区各部门建议,根据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思想观点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的相关提法,对总纲有关自然段内容作了修改完善。在总纲原第十自然段中,增写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容;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表述调整为: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基本经济制度;将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消灭贫穷,达到共同富裕,修改为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修改为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修改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调整表述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在总纲原第十二自然段中,增写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的内容;将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修改为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发展。作这些修改,有利于推动全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国内外形势的科学判断与党和国家工作战略部署上来,更加自觉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不断以发展新业绩续写新时代中国发展的伟大历史。
问:党章修正案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方面作了哪些充实?
答: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章修正案吸收这些重大成果,对总纲相关自然段进行了充实。在总纲原第十六自然段中,增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内容;将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修改为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将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修改为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将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修改为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在总纲原第十八自然段中,增写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内容。充实这些内容,有利于全党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问:党章修正案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统一战线、外交工作等方面的内容作了哪些修改?
答:党章修正案根据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统一战线、外交工作的重要思想观点,对总纲相关自然段作了修改。一是在总纲原第二十自然段中,将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修改为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增写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的内容。二是在总纲原第二十二自然段中,将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修改为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增写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的内容。三是在总纲原第二十三自然段中,增写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内容;将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修改为推动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作这些修改,有利于坚持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有利于推动新时代“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推进祖国统一,有利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引领人类进步潮流。
问:党章修正案对党的建设总体要求调整充实了哪些内容?
答: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新时代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重大时代课题,提出一系列重要思想和重大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的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党章修正案吸收这些新成果,对总纲原第二十四至第二十九自然段进行了适当修改。一是增写弘扬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等内容。二是在党的建设基本要求第一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中,增写必须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的内容。三是在基本要求第二项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中,将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修改为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四是在第二项基本要求后增写一项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基本要求,将党的建设基本要求从五项扩展为六项。把第一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中的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等内容纳入这项基本要求中。具体表述为:第三,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全党必须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培养和造就大批堪当时代重任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五是在原第五项基本要求坚持从严管党治党中,增写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不断健全党内法规体系的内容;将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修改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将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修改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这样的调整充实,有利于推动全党永葆自我革命精神,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确保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问:党章修正案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方面充实了哪些内容?
答: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思想新论断,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章修正案在总纲原第二十四自然段中增写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容。在原第三十自然段中增写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的内容。作这样的修改,有利于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问:党章修正案对党员和党的干部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提出的新要求,在党员一章,党章修正案对党员义务进行了完善,增写学习党的历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内容。作这样的充实,对于引导广大党员经常对照党章规定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积极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党的干部一章,充实了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在第三十六条第五项中增写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内容。
问:党章修正案对党的基层组织和党组作出了哪些新规定?
答:党的十九大以来,党的组织建设及相关制度建设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党章修正案吸收这些成果,重点对党的基层组织、党组两章部分条文进行了充实完善。
在党的基层组织一章,着眼加强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将医院明确列入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基层单位类型。充实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在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中增写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内容。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进一步明确街道、乡、镇和村、社区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相关内容表述为: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本地区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同时,在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充实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的职责任务,增写领导统一战线工作和妇女组织的内容。
在党组一章,把第四十八条中党组的职责定位调整表述为: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根据党组设置的实际,充实第五十条相关内容,明确建立党组性质党委的范围,表述为:在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的领导机关中,可以建立党委。
问:党章修正案对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两章作了哪些调整和完善?
答:党章修正案吸收近几年党的纪律建设和纪检体制改革的新成果,对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两章进行了必要充实。
在党的纪律一章,将第四十条第二款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修改为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直至纪律处分。
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一章,进一步明确派驻纪律检查组的范围,第四十五条第四款增写按照规定向有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的内容。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充实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增写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容。
问:请介绍一下,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关于党章修改的意见和建议是怎么处理的?
答:这次修改党章,按照党中央确定的原则,对各地区各部门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对党章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全面汇集、逐条研究、充分采纳,共对党章作出50处修改。有些意见和建议虽然党章修正案没有采纳,但主要精神已经体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有些意见和建议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研究和探索;有些具体意见和建议,则可以在其他党内法规中体现。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